2016年7月2日 星期六

放下有所緣

 識必有所緣,初練,緣於身,乃四念處之觀身,待氣機穩固,乃源於氣,為觀受。

接下來,為觀心,此乃是放下一切所緣,原緣於身與氣,最後,放下所緣,此時,識一放下,即陷入昏沈,渺冥,恍惚。而原來所練之真氣,即在此時入五臟化陰。

當陰化盡之時,即為開啓虛空之時,此時觀法無我,法即為法性,dharma,元神。此狀態為道德經所言之,無欲觀其妙。

故放下所緣,即為一大關卡,看不見心有所緣,即無從放下,自然也無法進入法性虛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