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

 

鉛,兩種風貌,光電。

電,感官為身識。

光,感官為第三眼。

鉛若以身識為感官,則以電流形式感知,如任督小周天。若以第三眼為感官,則以光流形式感知,如烏肝黍米。

凝聚鉛無法練成金丹,只能練成黍米,故稱鉛之為鉛。然世人認鉛為金,不知真金而只知真鉛,妄想練鉛成真。